万柏林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万柏林区是中国山西省太原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,是太原的西大门。区人民政府驻西矿街35号。万柏林区地处汾河西畔,西依龙山山脉,南邻晋源区,北接尖草坪区,与迎泽区、杏花岭区隔河相望,辖区国土面积304.8平方公里,截至2013年,万柏林区有常住人口55.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8万多人。1997年5月8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太原市南城区、北城区、河西区、南郊区、北郊区,设立太原市小店区、迎泽区、杏花岭区、尖草坪区、万柏林区、晋源区。万柏林区辖原河西区的万柏林、和平、千峰、兴华、下元、杜儿坪、南寒、白家庄、大虎沟、开城里、官地11个街道,原北郊区的西铭、化客头、王封、小井峪、东社(不含小东流、大东流、西流3个村)5个乡。区人民政府驻西矿街。